稅務總局近日出臺征管措施,落實小型微利企業稅收新政。按照政策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中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的計算口徑有了變化,由原來按照全年月平均值確定調整為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確定。這將進一步簡化納稅人的辦稅手續,減輕企業負擔。
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中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的計算口徑有什么變化?
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中的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從業人數和資產總和指標,有原來按照全年月平均值確定調整為按照全年嫉妒平均值確定。
具體計算公式調整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個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